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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

来源:协商新报   时间: 2022-11-15 14:32
 
 
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
吉林市政协党组书记、主席  王德胜

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,鲜明提出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,是最广泛、最真实、最管用的民主”。首次将“全过程人民民主”这一重大理念写入党代会报告,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发展进入了新阶段,开辟了中国式民主新境界,创造了人类民主新形态。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,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,我们应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以全面发展协商民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,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篇章。
  把握关键点,领悟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内涵。全过程人民民主,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、发展民主、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,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、制度创新、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,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,实现了我国人民民主理论的新飞跃。我们应认真学习领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,把握核心要义和本质要求,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。一是把握“全过程”的要义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“是全链条、全方位、全覆盖的民主”。全链条,包括民主选举、民主协商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五个环节,使民主成为一个系统,形成完整闭环的民主链条。全方位,体现于我们党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,包含国家治理的各方面,彰显了人民民主的系统性、集成性和完整性。全覆盖,意味着不局限于某一领域,覆盖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各领域,是覆盖全体人民的民主。二是突出“人民性”的本质。人民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,人民当家作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目标。全过程人民民主,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充分体现人民意志,保障人民权益,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。人民政协应牢牢把握人民性这一本质,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努力做到协商为民、协商惠民。三是坚持“四统一”的原则。总书记强调,“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、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、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、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”。人民政协应牢牢把握和全面贯彻“四统一”原则,坚持发扬民主与增进团结相互贯通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,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独特贡献。
  找准着力点,开创政协协商民主新局面。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,在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中具有独特优势。落实二十大精神,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,人民政协应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,在全面发展协商民主上做文章、下功夫,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。一是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发展。健全以政协全体会议为龙头,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为重点,以双月协商座谈会为骨干,以专题协商会、对口协商会、界别协商会、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“1+2+6+N”协商议政格局,围绕党政中心大事、改革发展要事、民生改善实事、社会治理难事,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协商活动,提高深度协商互动、意见充分表达、广泛凝聚共识水平。二是推进协商民主多层发展。发展多层级协商民主,扎实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,在市县乡(镇、街道)村(社区)等各个层级,全面推进委员联络站(委员协商议事室)建设,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,拓宽基层群众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渠道。三是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。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等功能建设,健全协商工作规则和制度程序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统战功能,健全完善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常态化履职机制,为各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更好履职创造良好条件。
  改进薄弱点,拓宽政协履职新路径。报告明确提出,“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”,这对完善人民政协制度机制作出新部署、提出新要求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。吉林市政协应认真贯彻落实,坚持守正创新,坚持问题导向,努力在完善两个方面制度机制上取得新进展。一方面,着力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机制。修订完善《吉林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规程》,进一步明确民主监督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,丰富会议监督、视察监督、提案监督、专项监督、民意直报、民主评议、电视协商等监督形式,健全民主监督知情明政、协调落实、办理反馈、权益保障等制度机制,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工作,充分发挥协商式监督作用,引导政协委员秉持公心愿监督、直言不讳真监督、有理有据善监督,不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效果。另一方面,着力健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。政协委员由界别推荐产生,是各民主党派、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的代表。加强委员与界别群众的联系,是委员履职的内在要求和基本途径。吉林市政协围绕健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,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和改进界别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组织调研视察、提交界别提案、反映社情民意、开展界别协商等7项重点任务,健全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、界别活动组组长负责、界别联络员等项制度,成立36个委员界别活动小组,组织委员广泛联系界别群众,构建“主席—常委—委员—界别群众”树状联系网络,推进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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