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政协机关党委成立于2003年1月,核心职责是在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协机关党组的领导下,抓好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工作,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协机关贯彻落实,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坚强政治保障。
负责机关党组织的设置、换届选举以及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建设高素质机关党员队伍;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纠治“四风”,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;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,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;领导机关工会、妇委会等群团组织,丰富机关文化生活,凝聚工作合力;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,规范党建工作流程,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
书记(兼):金永善 专职副书记:王艳杰